当前位置:
首页 > 要闻速递
“阳光”离任“明白”接任 “新官理旧账”有了制度保障
发布日期:2018-09-11 浏览次数: 来源:派驻区委组织部纪检监察组

    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的建设以及党风廉政等情况;任职期间主要工作思路、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重大历史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全面彻底交接清楚相关事项,将成为今后定海区离任干部和接任干部走上工作新征程的正确打开方式。

“我们在专项治理行动中发现,领导干部离任时交接工作不完善、不充分,是造成‘新官不理旧账’的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为明确“一把手”任期责任,加强对任期内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确保工作开展有序顺畅,定海区于近日制定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暂行办法》,通过丰富交接事项、从严交接程序、明晰交接责任,确保“人走物清账明”,实现“阳光”离任、“明白”接任。

定海区出台《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交接暂行办法》

领导干部离任前应怎么做?交接清单告诉你

哪些旧账还没厘清?哪些工作部署还没落实?哪些承诺还未对群众兑现?新官上任,这些重要事项应该做到心中有数。干部工作交接,如果没有详细的清单,就会出现职责不清、情况不明,工作看似大家管,实则无人管的状态。定海区曾制定出台《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管理办法(试行)》,对规范全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管理行为起到重要作用。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的持续深入,对‘关键少数’重要岗位的离任交接不仅要体现在经济事项方面,更应扩大到涉及人、财、物的‘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此次出台的新《办法》全面界定了交接事项,明确领导干部在提任、调任、转任、免职、辞职及其他原因离任之前,应按照规定程序向接任者交接重要工作事项、干部人事事项、社会稳定和重大信访事项、经济责任事项等4张清单19项内容,进一步拓宽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范围。

《办法》还明确了各个环节的工作重点,离任交接工作由区委组织部牵头,并接受区纪委监委、区委组织部、区审计局等部门联合监督。离任干部接到离任交接通知书后10日内需完成交接工作,同时视情况停止审核批准开支,暂缓研究重要投资建设项目、大额资金调度、人事任免等重大事项,并填写《定海区党政主要领导干部离任经济事项交接表》,做好交接事项清理。

无正当理由不按规定交接的将被问责

前任领导集体作出的正确重大决定不执行、不落实;作出的承诺或签订的协议不兑现;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存在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及时处置或落实……到底谁来管,谁负责?新《办法》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专门就交接双方的责任作出进一步说明。离任领导干部对移交事项及有关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对应交未交事项或移交资料失真的承担相应责任。对离任交接中隐瞒重要事项导致交接不清并造成相关损失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应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或法律责任。接任领导干部对离任领导移交的未了结的工作事项,应当负责继续办理,不得推诿扯皮,并承担后续责任。对离任交接工作中发现的重要线索或重大事项,应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

“人事总有代谢,但事业是永恒的,‘新官理旧账’也是一种官德。”该负责人说,《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交接双方的责任,对双方都是一种激励爱护。

对领导干部离任交接建立专项台账,对交接情况进行全程跟踪登记,对未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办理交接手续又无正当理由的,由组织部门对离任干部批评教育,及时督促落实。同时不定期查阅台账,进一步掌握干部一贯表现,特别是在重要岗位期间的实绩成效,为进一步培养提供参考依据。

    “该《办法》的出台是我区加强干部监督的一项重要举措。”区纪委监委相关人员介绍说,离任交接制度的推行,在制度上规范了领导干部离任交接行为,增强了领导干部任期内严以用权的责任意识和自律意识,保证了工作的延续性和连贯性,同时也为“新官理旧账”树立起一道制度保障。下步,定海区将着手规范全区中层干部的交接程序,全面推行交接制度。


分享到:
0
Produced By 大汉网络 大汉版通发布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