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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海推行投资项目涉水综合审批“标准地+承诺制”
发布日期:2019-03-15 浏览次数: 来源:今日定海

      随着“最多跑一次”改革的全面深化,我区自去年7月在全市首推投资项目涉水综合审批“标准地+承诺制”以来,有效提高了涉水综合审批工作效率,进一步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让我区水资源保护、利用更为优化。

  据介绍,水利方面的审批包含涉河涉堤建设审批、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审批三个事项,是企业投资项目审批的重要内容。以往的投资项目若涉及该三个审批事项,各个审批事项都需要逐一申请,并办理相关手续。推行投资项目涉水综合审批“标准地+承诺制”后,在符合一定条件情况下,这些事项无需审批直接备案。

  投资项目涉水综合审批“标准地+承诺制”模式,即由相应管委会、镇(街道)完成各类经济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水利工程划界,参考各类涉水文件,编制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三评合一”文本,形成区域涉水综合评价报告,作为区域涉水综合评价的技术规范。根据报告,各类经济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可调整区域水域面积,整合区域防洪排涝能力,落实区域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要求,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提升水资源管理效能。经济开发区(园区)、产业集聚区和特色小镇区域涉水综合评价报告编制完成后,就成了“标准地”。入驻企业若涉及到涉水综合审批,则按照报告中的各项要求进行建设即可。

  “以取水许可为例,比如园区要入驻一家高耗水企业,那园区就需要提前测算能承受多少用水量。如在范围内,就只需要承诺按照要求进行入驻建设,并向相关职能部门备案即可。”区水利局审批科工作人员以某个园区为例介绍道,此前,企业若进行该事项审批,需提前与相关部门对接,准备各类资料,从前期准备到最后审批完成,最快要1个月的时间。推行投资项目涉水综合审批“标准地+承诺制”,对企业而言,减少了审批时间和费用,减轻了负担。对水利部门而言,精简审批环节,提高了审批效率。此外,推行投资项目涉水综合审批“标准地+承诺制”后,在整片区域的水资源取用、防洪等涉水方面都将有统筹规划,所有的投资项目在建设前也都有了统一的标准,改变了原先投资项目涉水综合审批较为分散、不成系统的境况,水资源利用率更为高效,防洪排涝建设更加科学,更是有效提高了水土保持弃方调配利用率。

  据了解,目前我区已完成了定海工业园区、舟山国家远洋渔业基地的水土保持、水资源论证、防洪影响评价“三评合一”文本编制,舟山国际粮油产业园区(南片区)正进行后续文本修改。

    来源:今日定海 2019-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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