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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3-03-06 浏览次数: 来源: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2年8月2日至8月3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残联党组进行了巡察。2022年10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残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残联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巡察反馈会后,区残联及时召开区残联党组扩大会议,专题学习研究反馈会议精神及有关要求,党组班子成员和部室相关责任人对照巡察反馈意见,逐个问题进行分析,明确职责,落实整改措施;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残联党组切实担负起巡察整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制定印发了《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关于落实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成立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将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29个问题,逐一制定对应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限、责任部室、责任人;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持做到亲抓严管,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认真研究具体整改措施,督促抓好整改落实。12月7和15日,分别召开党组会议,分别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巡察整改工作。制定完善《“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等5项制度文件。坚持以巡察整改为契机,进一步理清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改进工作作风,严守廉洁纪律,不断巩固和提升巡察成效。

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4人,建立完善制度5项。

一、关于“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的重要指示不够全面、完整、准确”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积极帮扶残疾人就业。开展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和残疾人入户访视工作,进一步摸清劳动年龄段内残疾人就业能力和就业需求人数。帮扶残疾人新增稳定就业岗位22个。确定区属单位在2023年推出1个事业编制岗位面向残疾人招考。全区“残疾人之家”新设立3个残疾人公益性岗位面向全区残疾人招聘。

(二)谋划推进残疾人技能培训。制定《2023年度定海区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帮助残疾人掌握职业技能,提高就业及择业竞争优势。完善区、镇(街道)和社会三级培训网络,区残联每年举办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班不少于4次,各镇(街道)残联每年举办残疾人实用技能培训不少于1次。对自行参加社会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的残疾人给予补贴,提高残疾人培训积极性和培训质量。

(三)加强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按照区残联2022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开展学习。认真谋划制定区残联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落实党支部三会一课、机关干部学习,组织全体机关干部集中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传达上级会议精神,开展专题学习。在全体机关干部大会强调遵守考风考纪的纪律规矩意识。

二、关于“意识形态领域新态势把握有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传达学习上级会议精神。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区关于意识形态领域通报精神和上级宣传思想工作会议精神。将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理论学习计划,实现常态化制度化。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确定每年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二)加大惠残政策宣传力度。集中开展困难残疾人入户访视活动,向残疾人朋友宣传助残惠残政策,将该项工作常态化推进和长效化落实。设计印制《定海区残联涉残惠残政策告知单》和《定海区扶助残疾人政策一览表》,通过入户走访和上门服务向残疾人及其亲友宣传发放。加强区残联微信公众号的宣传和推广工作,截至目前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比2022年8月提高19.8%。

三、关于“工作作风不严不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残疾人证管理根据省、市残联工作部署统一做好残疾人证验审核查工作,本人残疾类别或等级和原《残疾人证》登记信息发生变化的,在申领《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评定表》进行重新评定。对残疾评定表进行全面梳理排查,做到严格规范管理。

(二)严格各项补贴发放对2019年和2022年审计发现的两项补贴多发、漏发情况做到即知即改,实行残疾人两项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每月进行动态调整,每年年底开展自查复查。积极配合民政部门提供每月残疾人动态信息变更数据,做好两项补贴对象及时调整,确保应发尽发、应退尽退。

(三)规范各项工作流程。和中国邮政签订寄送协议,规范残疾人证的寄送工作。利用“残疾人证信息直通车”应用场景,打通和残疾等级鉴定医院的数据交换,实现信息互通。严格各项就业创业补助政策,加强对各镇(街道)残联的考核,落实其各项助残补助政策的属地管理的职责,规范申请、审核和发放流程。每年联合区纪委区监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区财政局开展1次实地走访核实。

(四)加强机关效能管理加强对工作人员教育管理,定期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开展教育。制定《定海区残联效能责任追究办法》,一旦发现违反效能建设行为,视情节严重程度分别给予批评、取消评优资格、告诫、扣发岗位考核奖、调离岗位、降免职等纪律处分。

四、关于“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科学谋划助残政策。规范开展残疾人居家安养照料服务。对符合残疾人居家安养照料服务条件的对象进行摸底调查,和市残联、兄弟县区对接,进一步完善残疾人居家安养照料服务机构规划。根据《定海区残联党组重大决策前专题学习制度实施方案》,对助残惠残项目做到科学谋划,在项目设立和取消时需要做好前期调研和后期评估。对实施效果比较好的助残亮点工作困难残疾人“净居亮居”工程开展摸底,了解残疾人朋友需求,并继续开展这项创新工作。

(二)加强惠残助残后续管理。2023年度精神残免费服药卡于2022年12月底全部发放到村(社区),往年申请对象且需继续服药的由镇(街道)汇总名单并统一上报(无需重复提供申请材料)。对于行动不便或异地居住的,服药卡按残疾人要求送至居住地镇(街道)或村(社区)或上门送达。新申请对象由村(社区)或镇(街道)残联在第一时间予以代办,区残联实行容缺受理,整改期间新申请的9张免费服药卡由残联代办,其中2张为先发卡后提交材料。加强对残疾人居家安养照料服务机构的指导和监管,通过电话回访服务对象,了解服务内容和次数,做好对服务机构服务的监督管理。

(三)认真履行监管责任。修订完善残疾人居家安养照料服务机构的相关文件,规范服务内容、服务次数、个性化服务和服务记录。区残联根据实际需要指导各服务机构制定服务计划,拟定《定海区残疾人居家安养服务协议书》,要求服务机构和服务对象全部签订协议书。

五、关于“残疾人之家管理松散”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区级“残疾人之家”的财务管理。加强区级“残疾人之家”的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财务管理制度》,财务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按规定实行分额分级负责制和联签制。建立搭伙费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成本及时调整伙食费。

(二)推进残疾人辅助性就业。与财政、税务对接,探索建立由政府、企业、管理机构三方合作运营模式的残疾人之家,提高残疾人辅助性就业和集中就业能力,进一步提升“残疾人之家”作用。新建“干览镇恒达残疾人之家”,安置10名残疾人集中就业。探索由用工企业、人力资源中介和残疾人之家等三方共建的新型就业形式。联系岱山玩具厂提供玩具配件手工制作产品,提高残疾人之家辅助性就业氛围和残疾人就业能力。严格细化区级“残疾人之家”托管协议工资福利等条款。

(三)加强“残疾人之家”制度建设。严格落实《残疾人之家评定管理办法》,按照要求开展星级复评和年度考核。2023年1月,全区13家残疾人之家数字化管理应用系统已在进行安装调试,通过实时查看数字化管理应用系统后台数据进行日常运行监管。联合纪检组、各镇街道代表组成考核组对各机构进行考核。对2022年配发的实物类辅具由售后点或残联开展集中回访1次,利用动态调查、入户访视、节日慰问等契机,开展不定期调查了解。对往年配发的辅具残疾人均可到售后点或由残联联系售后点,接受后续服务,累计提供服务150次。进一步加强档案的规范化管理,在精准康复系统做好线上残疾人康复需求及服务记录,对已配发或手术对象建立完善的服务台账。

    六、关于“工程项目管理混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制定《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规范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程度。严格按照施工要求选择有资质的施工单位。

(二)加强施工管理。实施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等项目实施中做到严格管理,在项目申报、项目施工、项目验收及项目管理严格按照文件执行,且同步建立台账。同时按行业标准结合工作实际,签订规范化合同,包括明确品牌、型号,明确保修金、违约金等等;规范工程管理,严格按照工程管理的要求确立联系单和结算审核报告书;加强无障碍社区创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监管,严格按照浙残工委秘(2021)5号《浙江省无障碍社区创建考核办法》文件精神抓好无障碍社区申报、审核、加强施工过程中技术指导和督促验收及后期维护工作。强化街道(镇)和社区主体责任,加强与社区(村)之间的沟通协调对接工作,提高无障碍社区创建资金使用率。

(三)规范合同签订。规范合同签订管理,重要合同起草和签订必须征询专业律师意见。规范合同签订。2022年11月起,涉及维修和服务的合同约定不少于5%的保修金。

七、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资金拨付管理。严格按照《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确定社区拨付经费。

(二)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按照规定的各项费用开支标准、范围和渠道办理。对各业务口子同志进行财务管理知识专题培训。各项支出要有合法凭证,相关经办人要确保财务附件齐全,并对真实性负责。

八、关于“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健全资金拨付管理。制定并落实《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在重大决策、重大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经党组会议研究讨论。

(二)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在决定涉及单位全局性、政策性问题、本单位的分工调整、人员招录、大额度资金使用等重大问题时必须召开班子会进行集体研究,严格遵守“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班子成员逐一发表意见,“一把手”严格执行末位表态,相关情况要逐一纪录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进一步规范会议记录。统一装订《舟山市定海区残联会议记录资料》,客观记录会议情况,真实、准确地反映会议的真实情况和基本精神。

九、关于“人事管理基础薄弱”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加强单位人事管理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要求填报个人事项。规范编外干部、退休干部的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对1名新招录的编外干部及时进行备案。及时收取1名退休干部的证件,另1名退休干部因长期居住海南省,经沟通后于2023年3月底返回定海并上交证件。

(二)进一步完善选人用人程序。修订《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中层干部选聘工作实施方案》,严格按照方案开展干部选拔任用,人事变动后及时向区委编办进行备案。对返聘的护工进行清退,及时做好工作交接。

(三)进一步完善干部档案。2022年11月以来,对6名干部三龄两历部分存在未认定、认定不准确、缺乏佐证材料等情况进行逐一排查整改。

十、关于“党建工作虚化弱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落实党员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每月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和开展党员活动。加强对退休党员的动员,根据退休党员的外出和身体情况适时调整主题党日活动方式。2022年12月,对3名退休党员上门宣传党的政策,对长期定居海南省的1名退休党员,通过线上发送学习资料。

(二)规范党支部活动记录。在浙里红色根脉强基工程应用和《党支部工作记载册》同步做好“三会一课”记录。

(三)重新制作党建宣传栏规范制作并悬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支部委员会党务公开宣传栏,在重新制作过程中,做到认真校对,规范使用。

    下一步,区残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不断提高思想认识。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到巡视巡察整改是“四个意识”的试金石,也是检验“两个责任”的重要标尺,抓好巡察整改是必须履行的重大政治责任、必须落实的重大政治任务;二是善始善终抓好整改工作。深化巩固已取得的整改成效,跟踪抓好后续整改工作,确保不留尾巴、不留死角;三是巩固拓展巡察整改成效。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持续巩固整改成果,认真履行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进一步构建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和党风廉政建设向纵深发展,扎扎实实把巡察成果转化为助推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强大动力。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2056522;邮政信箱:舟山市定海区芙蓉商城101号;电子邮箱:dhqcl2022@126.com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残疾人联合会党组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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