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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关于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日期:2024-12-16 浏览次数:110 来源:纪委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4年3月18日至4月26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应急管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2024年07月11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应急管理局党委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局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党委书记全面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剖析根源、反思反省,端正态度,扎实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在收到巡察反馈意见后,立即召开局党委会议专题部署。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局党委扛起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局党委书记、局长任组长,局党委副书记为副组长,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巡察组反馈的四个方面35个问题进行逐项梳理、深刻剖析,举一反三,扎实做好整改落实工作。三是坚持上下联动,聚焦问题导向。局党委紧紧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整改工作要求,对照巡察反馈问题,逐条研究分析,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整改时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举措,建立工作台账,狠抓督导落实,逐条逐项对账销号,做到条条有整改,件件有落实。

巡察反馈后,在巡察整改工作中,提醒谈话2人,建立完善制度3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2.624万元。

一、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不深不透,理论联系实际不够紧密”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理论学习针对性不强”问题。局党委会议“第一议题”坚持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防汛救灾、安全生产等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持续加强事故警示教育,举一反三吸取事故教训。开展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涉假专项治理,严厉打击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持假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今年累计查处无证作业人员17起,处罚款11.64万元。

2.关于“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加强基层应消站常态化督导,今年区安委办就基层应消体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对镇街开展专题督导1轮次,联合省、市安委办开展督导3轮次,制发各类风险提示函、事故警示函15件。今年多轮次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中累计排查整改各类问题隐患11600余个,跟踪督办上级督查检查发现的隐患问题573个,实施行政处罚120起,罚款548.8万元。2022年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已完成市级验收,2023年已开展全省自然灾害风险常态化评估试点工作,2024年对普查数据持续更新。

(二)关于“推动“大安全”体系运作不顺畅,统筹协调能力不过硬”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区安委办牵头抓总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重大安全生产问题清单工作中以市公安局名义推送“定海区农村公路隧道出口基础设施不完善,存在安全隐患”问题,纳入省级蓄水池。强化督促执法,今年以来各镇街累计办理安全生产案件73起,其中城东街道共办理消防安全行政处罚28起。制定2024年镇(街道)应急消防管理站巡查计划,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巡查。

2.关于“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存在薄弱环节”问题。一是强化批发无仓储企业监管。严格审批新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今年累计开展批发无仓储企业抽查18家次,实施行政处罚1起。二是深化船舶行业监管。今年以来共检查船企109家次,立案处罚41起,罚款297.87万元。持续强化“两张表”的检查,推行安全生产“逢查必考”,提升船舶修造企业安全水平。三是实施工矿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持续推进“园中园”“厂中厂”安全管理等四个“一件事”改革,推动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四是精准规范执法。科学制定年度行政执法检查计划,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升执法精准性、规范度,提高监管事项覆盖率。截止目前,年度执法计划重点监管企业监查完成率已达96.51%。

3.关于“安全宣教氛围不浓”问题。一是举办全区基层应消体系建设能力提升班,开展行政执法专题课程培训。二是严格执行举报奖励制度,对符合条件的发放举报奖励金三是强化宣传。今年6.16安全咨询日活动现场受众超3000人。在报纸、电视、电子新媒体上持续加强安全宣教,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和违法行为。

(三)关于“树立“大应急”“大减灾”理念不够牢固,应急保障基础不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应急避难公共设施建设有短板”问题。全区60家避灾安置场所已完成规范化建设51家,其中2家为今年新增规范化建设避灾场所,达到省市的建设任务要求。加强监管确保实时可视化监控。涉及11个镇街的26个避灾场所已完成乡村两级避灾场所安全评估鉴定。

2.关于“物资管护、救援队伍管理粗放”问题。一是更新物资仓库管理制度,调用防汛物资可通过临时紧急调用指令先行取用,今年台风期间共调用麻袋4850个,已完成调用手续补签工作。二是全面盘点物资仓库,对损坏物资及时修理或报废并做好记录,其中水陆两栖全地型车为方便汛期使用放置于区应急管理局专用车库内。三是加强对社会救援队伍指导,进行基层应急救援力量技能培训。定期备份队伍出勤记录,2024年1-9月份累计出勤316次。

3.关于“督促镇街防汛防台工作缺位”问题。2022年8月以来通过基层防汛和防汛防台在线系统(2023年已整合为防汛防台在线系统),对受影响人员、风险隐患排查等数据均按照省市要求及时更新。

(四)关于“推进法治工作不细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专业知识更新不全面”问题。一是及时跟进学习。2021年组织学习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今年将组织学习新修订的《突发事件应对法》。二是强化培训提升。组织参加全市安全监管人员能力提升视频培训班和全省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业务大讲堂。

2.关于“行政执法不规范”问题。一是制定标准。出台定海区应急管理局行政处罚事项裁量权基准表(试行),编制本单位300条行政处罚事项自由裁量基准。二是加强法制审核,严格落实说明案件中的差异情况,规范制作证据笔录。三是深化执法范化建设,今年以来执法办案均使用浙江省统一办案系统,避免重号空号。

3.关于“处罚随意性大”问题。邀请专家为全局执法人员专题讲授《行政执法规范工作指引》,重申行政执法和处罚相关制度刚性。编制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罚款收缴内控管理制度(试行)》,进一步明确职责分工,完善罚款收缴流程。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严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存在重业务、轻意识形态工作”问题。牢固树立抓意识形态工作是本职、不抓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正确看待意识形态工作和中心工作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关系,确保思想认识到位、责任落实到位、队伍建设到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在述职报告中单列阐述的领导进行提醒,相关领导已重新修改补充有关内容。今后将举一反三,严格按照规定贯彻执行,并明确专人做好提醒与审核工作。

2.关于“队伍建设还不够到位”问题。制定出台《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网络舆情风险评估和舆情处置机制》并严格执行。组建局网宣队伍,有效防范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重点时期启动24小时值班,矫正视听、传递正能量。

3.关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记录不规范”问题。已根据实际情况补齐学习记录本。后续中心组理论学习完成后及时、完整记录学习情况。

二、关于“聚焦基层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省市区决策部署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未压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不坚决”问题。修订局信息考核办法鼓励各科室积极完成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有关规定,严格审批公务接待费用,坚持一事一结。修订局内部控制制度,确保支出费用合规性。

2.关于“‘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问题。持续深化金属高温熔融铸造企业、机械制造企业专项整治。对事故发生单位开展挂牌督办,并约谈同类型企业负责人,加强生产安全事故警示教育。加大对工贸、危化、船舶修造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态势,今年累计实施行政处罚120起,累计罚款548.8万元。2021年“遏重大”攻坚行动方案已重新制定方案,杜绝工作部署形式主义。

(二)关于“为民服务意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优化营商环境上热下冷”问题。积极做好三服务,开展说理式执法,深化企业帮扶和服务。梳理行业常用专家库名录供企业参考。对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负责人、重点工贸企业负责人开展《工贸企业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专项培训,进一步提升安全意识和隐患排查能力。

2.关于“专项资金使用效益不明”问题。制定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绩效考核办法,对各镇街开展中央自然灾害救灾资金执行情况绩效考核工作。后续持续加强专项资金跟踪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招投标审核把关不严”问题。落实“业务科室+分管”预审,“办公室+分管”领导终审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报价公司信息,严格审核招投标前置条件。2024年9月六楼指挥中心维保人员、设备续保项目服务招投标三方比价中严格审查三家竞标公司相关信息,未发现不规范事宜。后续将继续严格审核把关。

2.关于“采购管理不到位”问题。严格按照财经制度执行,2024年9月对六楼指挥中心购买技术服务、大屏设备维修保养2个项目分别进行三方比价后,按最低价确定承接单位。后续项目应开展招投标的,严格落实有关规定。规范并严格执行询价函、询价结果报告等内部控制程序。

3.关于“工程造价不合理”问题。今年拟开展的定海区应急管理局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双创广告项目已委托第三方浙江自贸区中昊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展控制价编制,上会后实施,并在结束后组织验收,规范工程采购行为。后续所有工程均按照要求开展工程造价、施工监管、结算等全流程管理审核。

4.关于“工程预结算未经审核”问题。今年拟进行新的办公楼维修工程一律委托造价咨询机构对预算、竣工结算进行审核。后续所有工程均按照要求开展工程造价、施工监管、结算等全流程管理审核。

(四)关于“内控管理弱化,财经纪律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内控制度不完善”问题。一是建立《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罚款收缴内控管理制度(试行)》并严格贯彻执行。二是严格落实专项经费支出审批程序,规范项目费用支出。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填制《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专项经费支出审批表》,根据资金支出权限逐级审核。三是严格执行定海区应急管理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采购管理制度,资金预算在20万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在局网站发布醒目采购信息。

2.关于“物资采购管理不规范”问题。严格物资采购管理,规范采购流程,定期盘点固定资产,森林防灭火物资中2020年购入的柴油水泵20台计18.12万(应急物资总价31万,其中耗材物资12.88万)、隔膜式森林消防泵2台计7.9万已全部入账固定资产。持续严格执行《定海区应急管理局财政专项资金项目采购管理制度》。

3.关于“财务报销审核不严谨”问题。一是严格核对凭证,存在问题的两笔汇款支出发票均开在同一家公司的另一笔总发票中,后续凭证整理时将详细标注,此后每笔支出分别开票支付,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二是加强票据审核,汇款金额与发票不符,多汇的100元已追回并退缴国库。三是印发《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严格落实局内控制度、财务管理制度,大额支出一律经主要领导签字后支付。2024年7月至今所有大额支出均有局主要领导签字。四是逐次登记造册并公示夜餐费,今年1-9月累计发放夜餐费4次,公示4次,金额共计37680元。加强对资金的审核把关,确保夜餐费发放流程规范、手续到位。五是组织对差旅费进行全面清查,涉及违规报销的差旅费全部清缴并退回国库。六是严格差旅费报销纪律,前往长白、金塘、册子、盘峙等岛屿需停留超过4小时方能报销差旅费,并实行分管领导确认制。七是规范公务接待报销流程,2024年7月以后产生的公务接待均在一周内完成结算,并严格一事一结。八是2024年1月1日起已明确由局财务统一代扣代缴劳务费个人所得税。 

三、关于“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分环节廉政风险仍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执行不到位”问题。2022年5月已重新调整领导分工,明确人事分管领导。下步严格执行“一把手”末位表态制度。

2.关于“决策程序不严谨”问题。严格落实“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杜绝重大事项未上会或先决策后上会情形。从严把关上会决策内容,提前预审核,防止出现类似情况。

3.关于“防范廉政风险意识不强”问题。重新梳理编制廉政风险防控表,按岗位细化廉政风险点和防控措施。严格按要求落实廉政谈话并规范记录。拟开展以清廉走廊、廉洁宣誓等为载体的清廉机关、模范机关“双创”行动,持续强化局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廉洁从政意识,警惕预防新型腐败案件发生。

(二)关于“干部队伍建设有弱项”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统筹谋划不够”问题。一是实施青蓝结对工程,加大年轻干部培养力度,今年已开展第二轮师徒帮扶。二是积极向区里争取编制人员和资金配套支持,按照岗位和专业紧缺情况逐步补齐配强在职人员,优化老中青年龄结构,重视青年业务骨干的教育培养。近期将优化引进一名干部配置到“吃劲”岗位,新提拔名业务科长,已补充一名编外辅助人员。三是干部严进严出。四是2025年浙江省考试录用公务员需求计划申报表已上报招聘一名具有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的法学专业人员。

2.关于“执行选拔任用程序要求不够规范”问题。一是组织局人事、组织口干部参加定海区组织人事干部业务培训班,进行《档案“三龄两历”审核》、《机构改革历程和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等课程学习。严格按照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开展工作,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不脱节。二是推行“阳光人事”,结合局干部实际情况,认真梳理编制、职数,坚持集体研究,充分发扬民主,不断提升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关于“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不到位”问题。证件因办案需要被海宁市公安局调走,案件终止后该公安部门保存不善导致遗失。当前护照和台湾通行证已过期失效,港澳通行证已由本人到出入境窗口作废。严格按照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制度落实证件收缴保管,定期自查证件外调、过期、失效等情况,确保管理到位。

(三)关于“履行党建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三会一课’制度不规范”问题。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学习制度,2024年7月至今共召开党委会议5次,均落实“第一议题”学习。二是强化党总支作用发挥,严格每季度召开党总支工作会议,并详细记录决议情况。三是及时向因故缺席党建活动的同志作好会后精神传达,用好浙政钉群等学习工具。四是支部活动严格按时上传红色根脉强基工程,今年1-9月累计召开支部党员大会7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9次、上党课5场次,均按要求做好详实记录。

2.关于“党费使用管理不严”问题。按规收缴党费,落实专人管、足额收、及时缴、定期查的党费工作机制,每月公示党费收支情况。严格党费使用管理,规范使用范围,今年7月组织赴桃花岛主题党日活动严格党费开支,防止违规违纪情况出现。

四、关于“聚焦巡视巡察、审计等监督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关于“上一轮监督反馈问题整改未到边到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1.关于“‘编外人员使用管理不规范’问题仍未整改”问题。拟调任在编财务专职人员,现任财务拟延迟退休三年,实行双人负责、相互检查,防范廉政风险。

2.关于“‘工程项目管理不严,项目无完工验收相关程序’问题仍存在”问题。严格做好本单位对项目的完工验收相关程序,严格执行“业务科室+办公室双审核机制。

下一步,区应急管理局党委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持续发力,巩固扩大整改成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标准不降、措施不软,不放过任何一个问题、不忽视任何一个环节,确保巡察反馈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对已经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二是强化担当,严格落实主体责任。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意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切实履行“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责任,层层传导工作压力,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坚持建章立制,推动实现长效预防。结合巡察整改落实工作梳理完善现有制度,对实践检验行之有效的,长期坚持;对不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存在制度漏洞、制度缺失、制度失效问题的,逐一加以改进、完善和优化,切实增强制度的严肃性和约束力。盯紧“关键少数”和重点岗位,持续深化清廉应急建设,巩固拓展整改成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80-2601557;邮寄地址:舟山市定海区环城南路469号;电子邮箱:zsdhajj@126.com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应急管理局委员会

                                                                                          2024年12月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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