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年8月21日--10月26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2月4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向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把巡察整改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始终站在讲政治、讲大局、讲党性的高度,深刻认识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将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区委的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思想自觉正视问题,以强烈的紧迫意识改正问题,切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思想认识,把握整改要求。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第一时间组织召开相关会议,认真传达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动员全体干部职工深入学习整改工作要求,严格把握整改标准,进一步提高全体干部职工思想认识,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抓好抓实整改工作。二是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任务。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切实承担起巡察整改的主体责任,第一时间成立以局党组书记为组长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按照巡察整改工作明确的时间节点,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和整改时限,切实把责任和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推进。三是坚持上下联动,狠抓督导落实。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坚决做到立巡立改、即知即改、全面整改,领导班子充分发挥“关键少数”作用,上下协同、联动整改。认真梳理问题症结,将巡察反馈的4大类12个问题,细化成为26个具体问题,周密部署研究,认真制定整改方案,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治理普遍性问题有机结合,举一反三、标本兼治,有效推进巡察整改工作全面落地落实。
巡察反馈后,给予党纪处分1人,提醒谈话37人,建章立制32项,收回清退违规资金13.87万元,挽回其他经济损失17020元。
一、关于“‘系统化’”管理格局不够完善”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每年初谋划城市建设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已于2024年1月研究制定《2024年建设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表》,明确各项目月度计划,项目责任人,同时已于2024年2月拟定《定海湾区重点工作任务》并上墙。制定完成2024年度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各项重点工作目标、具体任务和时间节点。
(二)聚焦城市管理难点堵点,切实发挥区城治办牵头抓总作用,全程跟踪管理各项任务。在2023年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大会战中,区城治办统筹制定出台具体行动方案,建立计划进度清单,把握时间节点,抓好行动落实,组织牵头单位对全年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验收。全区年度评价的2023年全区五大会战工作,其中有1项重点任务获评“优秀”,有5项重点任务获评“好”。根据市区2024年重点工作安排,区城治办继续发挥牵头协调作用,聚焦难点盲点整治和精细标杆打造两个主攻方向,开展新一轮“五整治五提升”行动。通过前期实地调研,意见征求,沟通协调,已确定目标任务清单,并建立各项行动月度计划进度清单。
(三)进一步完善全区综合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中心机制,已和区社会治理中心共同拟定《关于建立定海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中心工作运行机制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定海区行政执法指挥协调中心运营规则(试行)》。贯通镇街基层治理四平台和“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已成功闭环处理基层上报事件23起,涉及全区11个执法部门。同时,区执法办今年积极谋划,主动作为,创建“管执联动”综合行政执法模式和“三位一体”(检察院、司法、纪委)执法质效监督新模式,有效破解监管与执法之间,镇街与部门之间衔接不到位的问题。目前两项创新工作已报市执法办,区执法办已按半月一进度模式制定工作计划表,倒排工期,压茬推进。
二、关于“‘全周期’治理理念不够牢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结合“洁美杯”市容环境秩序竞赛和城管“网格化管理”比学赶超活动,我区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大幅提升,城乡环境治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一是严格落实“城管网格管理制”,继续实施“巡查上报、认领整改、反馈销号”的网格闭环管理机制,着力提升常态问题的发现率和处置率,进一步推进市容环境秩序化升级。二是积极推行“街巷片长”制,以建设更高水平的文明城市为行动主线,坚持开展“一周一督查”,以马路办公、现场办公的形式跑街巡巷,发挥群众与部门之间的桥梁作用,在责任街巷发现、传递、解决城市管理各类问题。三是抓实文明创建督查整改,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立行立改、举一反三,高标准整改落实市、区两级文明城市创建问题督办抄告单。2023年以来,累计处理市容秩序、环境卫生、基础设施等问题5000余件,组织开展网格月度、季度评比竞赛活动12次。
(二)重新调整倚山艺墅小区违建整治计划,组建专班,入驻现场,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目前已按要求处理完毕。
(三)于2023年12月和2024年1月分别约谈监理单位和路面养护施工单位,明确路面修复施工标准和方式,确保施工质量,并要求每月提交监理日记和有关的监理记录。同时建立快速发现处置机制,通过中心工作人员和养护单位线下巡查,微信、浙政钉工作群、智慧城管等线上反馈,开拓问题线索发现渠道,积极协调全区各管线单位及时处理。并根据《城市道路综合管线规范建设行动》文件要求,着力解决窨井盖塌陷、下沉、缺失、破损、松动等问题,建立道路管线规范建设工作群,及时处置无主井盖,目前已完成主干道窨井盖整改和海山路、芙蓉洲南路、海院路、蟠洋山路等四条次干道路问题窨井盖整改。
三、关于“工作要求不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省级揭榜挂帅项目《“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验收标准》目前已完成初稿,区执法办积极与省办联系沟通,全力推进《验收标准》见实见效。
(二)2023年前三个季度改革综合评价位于全省62名,第四季度区执法办加强统筹,积极向上对接,综合评价位于全省第31名。
(三)细化基层执法队综合考核具体指标,提升赋权事项的实施率,2023年赋权镇街的事项实施率均达50%以上,一般程序立案933件,结案738件,案件数量较2022年增加25.4%,案件合格率100%,执法领域较2022年扩大5个。
(四)建立法制培训机制,拟定《2024年度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法制培训工作实施方案》;同时局政策法规科加大案卷评查和新领域案件的指导和研究力度,常态化开展对各执法中队的法制督查,今年来已对白泉中队、盐仓中队、昌国中队、城东中队、环南中队进行“上门指导”,解答执法疑难问题10件,纠正文书制作问题、公示问题等20余件,进行线上案件抽查30余次,发现问题案件6件,完成纠正率100%,多向发力,避免出现如红色预警等问题。
四、关于“队伍建设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将基层执法中队建设纳入城市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重要环节,加强基层中队执法规范化建设,截至目前,已创建“三化中队”10个,枫桥式执法中队1个。
(二)完善督察考核机制,并结合网格化考核,全方位加强对执法中队的管理,合理运用考核结果作为年底评优评先重要参考依据,2023年度盐仓和马岙街道执法中队被评为先进集体;同时建立末位调整机制,明确违规违纪的干部要惩戒,懒政、庸政、怠政的干部要整治,全力以赴干事创业的干部要表扬。2023年度局党组对21名中层干部进行岗位、职位调整,其中对4名不适岗中层进行免职或降职处理;落实先进典型评选,如郑海平获评全国城管执法队伍“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表现突出个人,王海岳获评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服务先锋”等省级以上荣誉。
(三)加强公职律师队伍建设。鼓励法学专业背景的在职人员积极参加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同时联合编办和司法部门,专项招录,合理调整镇街法治审核人员队伍,加强对法治审核员的业务培训,经过专项招录和人员调配,截止2023年底,目前有法律资格证书的镇街法制审核员增加至9人。
五、关于“落实意识形态责任制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建立意识形态研判机制,局党组每半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意识形态方面问题,2024年1月12日局党组会议学习中共舟山市定海区委办公室印发《关于当前我区网络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总结通报2023年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及2024年度工作思路。
(二)建立城管网宣队伍,落实专人24小时网上监控巡查机制,同时与定海区网信办保持及时有效联动,2023年全年共处理网络舆情300余条,针对群众关心的道路管网建设问题召开新闻发布会2次。
六、关于“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每年初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学习计划,明确学习内容、学习形式和学习要求;每年末形成总结报告。目前2023年度党组理论中心组总结报告已完成。
(二)精心组织学习研讨,通过设计主题,安排好重点发言不断提高学习质量和成效,2023年度共开展交流研讨8次,班子成员每人平均发言3次以上,其中就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进行了深入交流,并结合自己所学所悟,为干部职工讲授党课7次。
(三)以学促干,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2023年度高质量完成2项省民生实事项目和2项区民生实事项目,认真办结人大代表议案建议15件、政协提案15件,满意率达100%,报送民生类重点问题清单2个,提前对城区主干道路灯和窨井盖整治问题清单销号清零。
七、关于“谋划推进重点项目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前谋划年度实施计划。已于2024年1月研究制定《2024年建设项目进度安排计划表》,明确各项目月进度计划,项目责任人,同时已于2024年2月拟定《定海湾区重点工作任务》并上墙。
(二)落实部门例会。自2023年11月起,工程部每月组织召开部门会议,在会议中各项目负责人对项目推进情况进行汇报,研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突出问题,明确工作措施、办理时限等,并形成会议纪要。
(三)已于2023年12月对“项目管理云平台”各项目信息进行排查,对系统内项目施工进度、施工照片等信息及时补充完善,下步将充分利用“项目管理云平台”加强对项目进度的监控和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进展中的问题和难点,确保项目按计划顺利推进。
八、关于“联动推进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完善督查考核机制,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按照“管行业、管分类”要求,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落实垃圾分类工作。
(二)加快推进“撤桶并点”工作,督促相关街道启动对已建生活垃圾分类站点的撤桶运行,并组织人员进行督查指导,定期印发垃圾分类工作通报,2024年1月份垃圾分类工作进展通报已印发。截止目前新增完成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建设11个,全区302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已撤桶运行274个,剩余28个正持续推进。
(三)加大资金投入,2023年12月底前完成28个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AI智能督导改造,2024年2月已完成剩余171个未安装监控的生活垃圾集中投放点业务受理协议签订,预计6月底达到全覆盖。
(四)针对庆丰河水质问题,目前庆丰闸、庆丰河周边兴丰路东西向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已完工;庆丰河周边的弘生大道管网改造工程正在办理前期手续,预计3月初进行公开招标。针对德行桥断面水质问题,新河沿岸文化路、新河南路、新河北路雨污水管网改造工程、开源桥原河闸修复工程、文化路及环城北路新建闸门均已完工。针对洋岙河保洁不到位问题,已加大巡查力度,并加强对河道养护单位的考核监管,于2023年12月、2024年1月多次对接治水办和属地街道,加快对沿河周边污水零直排小区雨污分流改造。同时对城区10条养护河每日进行巡河保洁,持续巡查河道排水口并及时清除漂浮物,严格落实对第三方养护单位的监督考核工作。
九、关于“落实资产资金管理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城乡集团补充完善《资产管理办法》,在制度中增加固定资产盘点小组及职责等相关内容。同时对闲置资产情况进行梳理,西山佳苑住宅剩余14套住宅已于2023年10月12日进行公开拍租,成功拍租出1套住宅,4套根据政府批示件提供给区环卫中心作为临时过渡用房使用。金平路及西山路商铺剩余闲置商铺11套已于2023年10月12日进行公开拍租,成功拍租出2套商铺,剩余商铺作为单位仓库使用。惠舟新村剩余150套住宅已于2024年1月30日进行公开拍租,全部流拍。下步将根据闲置资产个体情况,及时进行资产、租金评估,并通过拍租、拍卖等方式,积极盘活闲置资产,避免长期闲置。
(二)环卫中心成立卫生费收缴工作专班,启动2023年度西园商业街卫生费收缴工作。经排查西园街店铺110家,2023年新开及长期停业或转让13家。截至目前,已收缴2023年度生活垃圾处置费35家,合计人民币17020元。
(三)绿艺公司针对垫付赔偿款问题再次于2024年1月5日与姚何娣进行沟通,确认其目前没有拿到赔偿款并已向法院申请核查被执行人的财产情况。同时绿艺公司于2024年1月11日前往被执行人居住地定海区金塘镇山潭村村委会,向村委书记了解到其目前无固定收入,仅靠替村民帮忙配送货物维持生计,除一处宅基地及一辆农用车外,无其他财产。目前绿艺公司已通过律师事务所,向法院申请变更追加为执行人,并采取定期跟进机制,每六个月对法院的执行情况进行详细了解。
十、关于“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管理‘教条化’”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已拟定《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统一和规范维修工程的报建、审批、招标、管理、验收、审计等程序和方法。
(二)完善对监理公司的月度考核机制,要求其每月提交监理日志和相关监理记录。
(三)对年初已摇号确定施工单位的小额零星工程,分项目按批次整合工程量,统一结算。
十一、关于“购买社会服务的监管考核流于形式”问题的整改情况
健全月度考核机制,建立第三方物业管理考核台账;新增第三方监管(即微信平台、“12345”热线等相关投诉,以及上级部门开展的巡察检查)对考核的反向影响机制,明确由第三方监管发现的问题,将进行双倍考核扣分,并严格依照考核结果执行奖惩措施。
十二、关于“办公用品采购不够从俭”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进一步完善环卫中心物品制作采购管理规范,将垃圾分类宣传用品采购纳入中心办公室采购范畴,建立出入库登记制度,确保物品出入库账实相符。
(二)修订完成《定海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公用电动车采购管理制度》,要求以科室为单位使用公用电动车,各科室落实专人管理。车辆使用中出现故障,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报备并填报《电动车维修申请单》后到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十三、关于“违规发放福利、津补贴”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市政园林中心已于2023年11月停止向不符合条件的事业人员发放特岗津贴,并重新梳理符合条件的发放对象。
(二)城乡集团已于2023年12月对涉及补缴个税情况进行梳理,并于2024年1月份完成在职职工的个税补缴,补缴金额为人民币11361.99元。
(三)已废除定环卫(2014)17号文件《有偿服务收费管理制度》,收费人员纳入定海区编外用工统一管理,实行编外用工薪酬制,已取消城管队员、收费组人员收费奖励政策。
十四、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管理制度不健全、执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城乡集团修订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制度规定》,同时新增《工程建设采购管理制度》,在制度中明确工程建设领域设备、材料采购相关内容;做好招标前的审批工作,所有项目严格按照制度规定执行招投标流程,同时按要求对名录库企业进行考核管理。
十五、关于“招投标制度执行不严”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2024年1月组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室成员及监督小组成员学习新制度,切实提高招标人员业务能力。
(二)完善招投标工作的监督审核机制,主要领导为第一监督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监督责任人,科室负责人为具体监督责任人,层层落实,压紧压实责任,防止变更招投标实质内容、合并工程、增加合同金额、随意填写合同签订时间等逾越制度的情况发生。
(三)023年8月修订《物品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2万元及以上物品的要提交局党组会议审议,采购30万元以上的按招投标程序操作执行。同时局党组已于2022年7月对服装采购超标相关责任人员进行提醒谈话。
十六、关于“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不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依据已拟定的《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加强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严控工程进度,明晰工作流程,强化节点管理,并于2024年2月对工程项目管理相关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
(二)关于智慧城管指挥中心装修工程,已于2023年9月底完成工程结算审核,并于12月初完成结算。
十七、关于“纪律规矩意识不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外出请假报备审批工作制度,如实填报外出人数等数据信息。
(二)市政园林中心已于2020年1月起按规定收取个人工会会费。城乡集团已于2020年12月起按规定收取个人工会会费。
(三)落实工会入会制,城乡集团修订完善《人员招聘及试用期管理制度》,于2024年1月18日组织工会干部学习《关于加强和规范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的实施细则》等相关制度文件,提高工会干部的业务水平,同时对工会干部进行集体提醒谈话,避免出现文体活动奖励超标问题。
(四)修订完善《财务管理制度》,明确专家评审费将根据省、市、区关于专家评标劳务报酬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局党组班子成员全面履行“一岗双责”,落实谈心谈话制度,同时结合本系统实际扎实开展“清风正气守初心激情奋斗新征程”警示教育月活动、推进青年干部“明德守法完善自我”专项行动,邀请区纪委区监委同志进行纪法宣讲,观看警示教育片等,全面从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走深走实。
十八、关于“下属单位监督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情况
(一)完善对下属单位的考核管理机制,结合各单位重点任务每半年开展监督检查,并形成反馈报告,实现量化考评。2023年度根据年底考核结果确定城乡建设集团为先进集体。
(二)健全内控制度,完善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局党组会议、国资领导小组会议、总经理办公会议和中心主任办公会议议事权限。关于环卫中心“一言堂”违规决策,奖励龙马公司的13.87万元已于2023年12月20日追回,对时任环卫中心主任柯科给予党纪警告处分。
(三)每年开展岗位廉政风险排查,制定相应防范措施,引导全体干部职工增强风险意识和廉政意识,2023全年共梳理潜在风险点285个,制定措施321项。同时把监督机制贯穿于具体工作,围绕重点人员、重点岗位、项目关键环节等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强化监督管理,建立不敢违纪的警示防线,2023年全年共开展提醒谈话34人次,廉政谈话100余人次,集体谈话5次50余人。市政园林中心制定印发《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项目管理,并于2024年1月5日、2月29日分别开展了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市政零星工程的管理方法进行了专项研讨;环卫中心垃圾车维修项目已于2020年4月起进行市场化运作;城乡集团修订完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制度规定》,同时新增《工程建设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招投标管理;绿艺公司制定印发《采购管理制度》、《机械租赁制度》、《一线员工管理考勤制度》等制度,严格以制度管人管事。
十九、关于“党组会议不严肃。议题提交、决策执行随意性较大”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规范“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递交流程,对于需上报的事项,及时向党组会议提交议题。
(二)制订完善总经理办公会议、中心主任办公会议制度。明确议事内容,细化具体程序和操作流程。
(三)规范会议记录,做好存档管理,确保会议质量。
二十、关于“部分事项未经集体研究”问题的整改情况
已于2024年2月底前组织各单位学习“三重一大”决策议事范围、标准等内容,并要求各单位办公室及时对需上报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进行梳理,避免出现漏报现象。针对2019年定海公园提升改造附属工程增加157.74万元的室外电缆工程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问题,市政中心制定印发《市政零星维修工程管理制度》,并于2024年1月5日、2月29日分别开展了管理人员的业务培训,针对市政零星工程的管理方法进行了专项研讨,同时对工程项目涉及的三个职能科室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针对垃圾中转站维修改造工程发生重大变更、超中标价29.93%未提交党组会议研究问题,环卫中心对基建科负责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加强项目的各项监管,对各项目严格按照设计施工、财政要求落实,对需变更的及时按照相关要求、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在“三重一大”事项上需集体讨论集体决策。
二十一、关于“党建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落实主要领导抓党建的领导责任,固化党建专题研究机制,做到年初有计划年末有总结,2023年度局党组研究部署党建工作3次。
(二)强化党建引领,深入实施“红色根脉强基工程”,重点抓实“书记领衔”项目,结合“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大解题”活动,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形成调研材料7份,报送民生类重点问题清单2个,提前完成对城区主干道路灯和窨井盖整治问题清单销号清零。
(三)建立健全“快想激活、平急结合”党员作用发挥机制,成立“锋领城事”党员突击队,强化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在防台防汛、文明城市创建等重大工作和急难险重任务中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2023年度共组织党员志愿服务平台活动230次。
二十二、关于“组织制度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提升党务干部专业化水平。加强业务培训,拓宽知识面,使党务干部成为“专党务、懂业务”的复合型人才,增强搞好党建工作的主动性、自觉性,保证党建工作顺利开展,2023年度共开展党务干部专题学习培训6次。
(二)结合主题教育,各支部已于1月底前对“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支部“第一议题”学习等执行情况开展自查自纠,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二十三、关于“人员选聘调配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和派驻镇街机构管理办法的解读,通盘考虑干部调配,依托“揭榜挂帅”项目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建立“师徒结对”的教授培养模式,开展系统培训,有针对性地补短板、强弱项,大力培养后备干部。
(二)对于干部提拔任前公示进行整改,明确从党组会议次日开始计算公示时间。将青垒头路临时车辆停放点人员配置、海山公园临工的聘用问题纳入党组议事项目,解除聘用的临工,从2024年1月起实行第三方保安管理服务模式。
二十四、关于“因私出国(境)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拟定《出入境审批制度》,严格落实出入境持证人员的审批登记常态化管理。
二十五、关于“‘苗木采购不规范’问题整改滞后”问题,且制度执行不规范”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制定《采购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苗木采购、验收等程序。同时将物资采购小组由原来3人增至7人,负责物资询价、报价、采购等事宜,做到责任到人。
(二)2024年1月5日绿艺公司负责人对项目当事人进行了提醒谈话,并召开管理人员座谈会,传达《中共定海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文件精神,并通过相互交流讨论,增强员工的责任心和执行意识。
二十六、关于“‘违规转包工程’问题整改不彻底”问题的整改情况
相关人员的问题线索纪检组正在调查核实中,局党组将根据监察建议进行处理。
下一步,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将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继续认真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关于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的要求,持续抓好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以巡察整改成效促进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常抓不懈,深化整改成效。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坚持对巡察整改工作的要求不减、目标不松。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要继续查漏补缺、做深做实;对仍需进一步整改的任务,要倒排时间表,持续跟进,确保高质量、高标准全面完成整改各项任务,收获整改实实在在的成果。二是立足长远,构建长效机制。以巡察整改为契机,把解决具体问题和推进制度建设有机结合,结合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实际,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相关制度机制,着力抓实各项制度落实,推动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切实形成常态化、长效化的工作落实机制。三是强化责任,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牵好管党治党的“牛鼻子”,切实做到“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关键在‘全面’、核心在‘从严’、重点在‘落实’”的工作要求,进一步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始终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为极端重要的工作来抓,努力营造风清气正、争先实干的干事氛围。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178013;邮政信箱: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文化路29号综合行政执法局;电子邮箱:517708343@qq.com。
中共舟山市定海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党组
2024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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